2013年10月07日15:52 來源:人民網-日本頻道
日本京都地方法院7日以“種族歧視和名譽損害”為由作出判決,要求日本右翼團體“不允許在日外國人特權市民會(在特會)”向京都朝鮮第一初級學校賠償約1226萬日元,并禁止在該校附近進行宣傳活動。 |
人民網東京10月7日(趙松)據《朝日新聞》報道,日本京都地方法院7日以“種族歧視和名譽損害”為由作出判決,要求日本右翼團體“不允許在日外國人特權市民會(在特會)”向京都朝鮮第一初級學校賠償約1226萬日元,并禁止在該校附近進行宣傳活動。
京都地方法院的判決稱,2009年12月至2010年3月期間在特會會員在位于京都市南區(qū)的京都朝鮮第一初級學校周邊進行了3次街頭演講,稱該校學生是“被教育成罪犯的孩子”,并叫囂“滾回朝鮮半島”。判決認定在特會的街頭演講存在種族歧視以及名譽損害。
京都朝鮮第一初級學校去年4月與其他學校合并,更名為京都朝鮮初級學校,并遷至京都伏見區(qū)。判決認為在特會成員有可能在該校新校區(qū)附件繼續(xù)進行類似的示威活動,因此要求在特會今后不得在該校附近進行侵害人格及利益的活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