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10月22日15:11 來源:新華網日本頻道
日本警察廳22日匯總了《道路交通法施行規(guī)則》的修正案。修正案規(guī)定,在出租車和巴士等載客所對應的第2類駕照考試中,將允許使用助聽器接受聽力檢查。警察廳將從10月23日起到11月21日就修正案征集公眾意見。新規(guī)定將于明年4月1日開始施行。 |
據共同社10月22日報道,日本警察廳22日匯總了《道路交通法施行規(guī)則》的修正案。修正案規(guī)定,在出租車和巴士等載客所對應的第2類駕照考試中,將允許使用助聽器接受聽力檢查。警察廳將從10月23日起到11月21日就修正案征集公眾意見。新規(guī)定將于明年4月1日開始施行。
現(xiàn)行考試中,合格的條件之一是不用助聽器在10米外能聽到90分貝的汽車喇叭聲。修正案將該條件改為可戴著助聽器聽到上述聲音。
全日本聾啞人聯(lián)盟的理事松本正志表示:“為讓國民廣泛理解戴著助聽器駕車并無問題,將積極開展宣傳活動,同時將努力讓(聽力障礙者)無論是否用助聽器都可獲得駕照!
警察廳2013年度起在聽力障礙者團體等的協(xié)助下,推行了路肩停車和輔助倒車等實證實驗,確認戴著助聽器駕車并無安全問題。
2008年6月《道路交通法施行規(guī)則》修改后,只要滿足在車內安裝能減少后方視覺盲區(qū)的廣角鏡等條件,允許重度聽力障礙者獲得普通駕照。2012年4月施行規(guī)則再度修改后,重度聽力障礙者也可駕駛普通貨車和摩托車,但一直無法申請第2類駕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