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wǎng)11月20日電 據(jù)澳大利亞《星島日報》20日報道,為遏止歧視言行,日本川崎市政府提出全日本第一項附帶罰則的條例草案,累犯者最高罰款50萬日元(約合3.2萬人民幣)。
據(jù)報道,為嚴(yán)禁例如仇恨言論等歧視言行,川崎市政府日前公布條例草案,并將于11月下旬召開的川崎市議會,正式提出反歧視條例草案。
草案禁止在公共場所,對非日本出生人士有言論或行為上歧視,具體而言,例如煽動叫人離開目前居住地方、威脅要加害他人身體自由及財產(chǎn)等,及進行明顯言詞羞辱等。
如果民眾違反條例規(guī)定,川崎市政府會先給予勿再持續(xù)歧視言行的“勸告”與“命令”;如果仍無法約束違反者言行,且從給予“命令”后6個月內(nèi)三度違規(guī),除了可公開個人姓名與團體名稱外,提出刑事檢控,法院最高可判罰款50萬日元。
川崎市長福田紀(jì)彥說,為打造一個沒有歧視的城市,是制訂條例最主要原因;他會努力向議會說明,希望能獲全體議員一致同意通過。
據(jù)報道,數(shù)名定居川崎市的韓國人等,11月8日曾造訪川崎市政府,提出希望制訂更有效遏止歧視的條例請愿書。
不少川崎市民都期望早日制訂禁止歧視條例,但也有部分市民抱持疑問。當(dāng)?shù)匾幻?2歲的男性說,就算是不同國家出身的人,也必須和睦相處,希望早日通過條例。
而另一名58歲女性說,規(guī)范本身雖然沒有錯,但就算制訂條例,可能也難根絕歧視言論,應(yīng)該要思考這些人為什么會想要攻擊別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