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8日是世界海洋日。一年一度的海洋日提醒我們,海洋是我們這個藍色星球的生命之源,呵護海洋是全人類的義務。令世人遺憾的是,日本號稱海洋大國,卻干著破壞海洋長期環(huán)境的行徑。
2023年5月16日,民眾在日本東京電力公司總部前集會要求叫停核污染水排海計劃。新華社記者 張笑宇攝
日本福島第一核電站運營方東京電力公司6日說,向用于排放核污染水的海底隧道灌注海水的作業(yè)已于當天早晨結束,相關的全部工程預計在6月底前完成。這意味著整體工程進入收尾階段,距日本政府原定的核污染水排海只差臨門一腳。
福島核污染水排海計劃不具有任何正當性,是一種極不負責任的國家行為,將對全球海洋環(huán)境和公眾健康造成危害——這是國際社會有識之士的共識和公論。日方無視本國漁業(yè)團體、鄰國和太平洋島國等利益攸關方的強烈反對,一意孤行推進核污染水排海,于法理、于道義都站不住腳。
根據一般國際法和《聯合國海洋法公約》,各國應采取一切必要措施,確保其管轄或管理范圍內的事件或活動所造成的污染不擴大至其主權權利行使區(qū)域之外。正如中國外交部發(fā)言人指出,在福島核污染水處理有關問題上,日方有義務采取一切措施避免環(huán)境污染,有義務通知并與可能受影響的國家充分協商,有義務評估和監(jiān)測環(huán)境影響,有義務采取預防措施確保危險最小化,有義務保障信息透明,有義務開展國際合作。
但日本政府自宣布福島核污染水排海計劃以來,始終無視和逃避這“六大義務”:沒有窮盡所有可能選項;沒能抱著誠意與鄰國充分協商;沒有對環(huán)境長期影響的監(jiān)測模型;將“危險”轉嫁給國際水域;信息遠談不上透明、準確和全面;忙于“國際公關”而不是真正意義上的國際合作和國際監(jiān)督。據日媒報道,日前在新加坡舉行的香格里拉對話會“海洋安全保障秩序”分論壇上,南太平洋島國斐濟的一名政府官員當場戳穿為核污染水排海辯解的日本防衛(wèi)大臣浜田靖一:如果核污染水安全,為什么日本不自己留著?
日本的種種做法也違背了自身鼓吹的海洋政策理念。今年4月,日本政府出臺第四個《海洋基本計劃》,提出的基本理念包括保護海洋環(huán)境、在國際上協調海洋事務等。日本在國際社會還喜歡把“維護基于法律和規(guī)則的海洋秩序”掛在嘴邊。但福島核污染水排海計劃的頑固推進,暴露了日本的海洋保護理念多為漂亮話,所謂的“海洋法治”更是合則用、不合則棄的幌子。
對于全人類共享的地球生命之源——海洋,日本應有最起碼的敬畏心和責任感。常言道“覆水難收”,日本只有及時止步,才能避免淪為事實上的全球“海洋公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