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09月24日08:27 來源:法制日報
日本政府希望年內成立統(tǒng)籌外交及安全政策的“國家安全委員會”,配合此建設自民黨認為應該加強保密工作。近日自民黨已開始與公明黨展開協(xié)調,希望獲得公明黨的理解與支持。 |
日本自民黨準備在秋季臨時國會上通過旨在保護重大國家機密的“特別機密保護法案”。由于該法案可能侵犯公眾的知情權,因此受到多方指責,聯合執(zhí)政的公明黨對法案也持謹慎態(tài)度。
日本政府希望年內成立統(tǒng)籌外交及安全政策的“國家安全委員會”,配合此建設自民黨認為應該加強保密工作。近日自民黨已開始與公明黨展開協(xié)調,希望獲得公明黨的理解與支持。
泄密者可判10年以下刑期
日本政府聲稱其“周邊安全環(huán)境持續(xù)惡化”,有必要參照美國盡快建立統(tǒng)領安全、外交決策的日本版“國家安全委員會”。
日本政府認為,“國家安全委員會”平順運轉“需要與美國情報共享”,為了使美國對情報安全放心,“應該加大對泄密者的處罰力度”,打消美國的顧慮。幾年前,日本就發(fā)生過泄露返還沖繩日美密約的事件,令美國大為不快。
為此,日本政府正在努力促成在秋季臨時國會上通過“特別機密保護法案”及國家安全委員會相關法案。
日本政府擬定的“特別機密保護法案”規(guī)定,由行政機關長官指定安全、外交方面的特別秘密,對泄露此類秘密的國家公務人員可判處10年以下有期徒刑,國會議員擔任的副大臣及政務官也為罰則的適用對象。
然而根據現行法律,違反國家公務員法守密義務或泄露防衛(wèi)機密的刑罰分別為1年和5年以下有期徒刑。
具體來說,“特別機密保護法案”的主要內容有:由行政機關的長官指定安全、外交、防諜、反恐方面需要特別保守的秘密;特別秘密保密期上限5年,保密期可以更新;涉密人員為通過適應性評估的國家公務人員;大臣、副大臣、政務官不用接受適應性評估;適應性評估將涉及犯罪經歷、飲酒程度、有無精神病史等,并調查親屬、同居人員的姓名、出生年月、國籍、住址等;泄露特別機密的處10年以下有期徒刑,煽動、教唆竊密、泄密的同罪。
此外,據日本媒體公開的“特別機密保護法案”要點,法案可能規(guī)定適用人員還將包括處理此等特別機密的與政府簽約的民間企業(yè)員工。在征得涉密的企業(yè)員工同意的基礎上也將對其進行適應性評估,內容調查包括犯罪記錄及經濟狀況等個人信息。
自民黨準備在秋季的臨時國會上提交該法案!疤貏e秘密保護法案”對保護人權方面語焉不詳,有可能損害國民的知情權和新聞媒體的采訪自由,而且適應性調查對象擴大至普通民眾,侵犯個人隱私的可能性大大增加,為此該法案已成為日本朝野各黨爭論的焦點,要求國會慎重討論的呼聲持續(xù)高漲。
法案能否通過公明黨是關鍵
此前,日本政府在未對聯合執(zhí)政的公明黨進行事先說明的情況下,就開始公開征集針對此法案的意見,對此公明黨表示抗議,并推遲了相關項目小組的設立。
不過,公明黨要員也曾表示,理解該法案在國家安全上的必要性。
9月12日,公明黨接受政府的道歉,成立了相關項目小組。在國會議事堂內首次召開的項目小組會議上,小組主席大口善德(眾議院議員)等就歐美的保密事例等接連提問,要求法案應加入不侵害知情權等條文,并應明確“特別機密”的指定標準,不能隨意而為。
公明黨消息人士透露,首相助理礒崎陽輔對公明黨的意見表示可以接受。有意見認為,由于該法案能否取得公明黨的支持是能否獲得國會通過的關鍵,因此日本政府采取了靈活應對的方式,以爭取對法案持慎重態(tài)度的公明黨的支持。
針對“特別機密保護法案”可能侵犯人權的擔憂,日本政府本月17日啟動討論,計劃修改法案,明確寫入關于尊重國民知情權及報道自由的內容。
礒崎陽輔在9月22日NHK的節(jié)目中表示,報道人員采訪公務員時只要沒使用盜取、收買等方式就不會受到處罰,從而明確了正常采訪不在處罰之列。
針對日美密約被泄露事件的判例,礒崎陽輔認為,該判例表明即使是非常執(zhí)拗的采訪也不構成犯罪,沒有非法行為就不會受到處罰,他希望今后能延續(xù)這個無罪判例。
礒崎在節(jié)目中還表示,法案還考慮到信息公開制度,稱如果國家的“信息公開審查會”指出某些秘密不應指定為“特別機密”,意見合理的話就會解除指定。
爭議是否侵犯公眾知情權
公明黨黨首山口那津男9月19日在記者會上仍未更改對“特別機密保護法案”的謹慎態(tài)度。
山口表示,臨時國會時間有限,能否充分討論是個問題。而日本政府必須制定一個不給國民造成不安的法案。
山口對認為該法案會侵犯報道自由的擔憂表示,報道自由極為重要,他認為應該認真聽取媒體及律師等專家的意見,并為此開展細致的討論。
對于政府希望與保密法案同時獲得通過的“國家安全委員會”相關法案,山口表示理解,但同時強調“保密法案今后將繼續(xù)討論”。
9月21日,千葉縣律師協(xié)會召開該法案與知情權關系的研討會。日本律師協(xié)會保密法對策總部事務局長清水勉在會上發(fā)言稱,該法案充滿問題,應該成為廢案。
清水勉批評稱,特別機密范圍過廣,意義不明,法案要為官僚制定一個可以背著國民隨意支配信息的制度,所以律師界應該聯合國會議員將之打成廢案。(張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