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2月11日11:33 來源:人民網-日本頻道
日本核電主管部門“原子能規(guī)制委員會”于今年7月開始實施新的核電站管理辦法。 |
人民網東京12月11日電(趙松)日本核電主管部門“原子能規(guī)制委員會”于今年7月開始實施新的核電站管理辦法,因東日本大地震而停運的核電機組紛紛申請按照新的標準接受審核,以求早日重啟。但因電力公司未能及時提供審核所需材料,因此核電機組重啟時間不得不推后,最快為明年春天。
據《日本經濟新聞》報道,根據原子能規(guī)制委員會的相關審核計劃,停運的核電機組最快可于今年年底重新啟動,但是各核電站未能在計劃時間內提供所需審核材料,因此重啟審核不得不推后。各核電站在通過原子能規(guī)制委員會的審核后,還需獲得核電站所在地區(qū)的同意,因此第一座核電機組的重啟最快在明年春天。
目前有9個核電站提出審核申請,包括川內核電站(鹿兒島縣)、泊核電站(北海道)、玄海核電站(佐賀縣)、伊方核電站(愛媛縣)、大飯核電站(福井縣)、高濱核電站(福井縣)、柏崎刈羽核電站(新瀉縣)。其中審核進展最快的川內核電站也只準備好了五成的審核資料。